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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三讀過關,房價也開始出現鬆動跡象,根據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統計,除了北市房價持平外,其餘六都全都呈現小幅下修,其中又以台中市跌幅4.2%最為明顯。

北中南中古屋房價表。單位:萬元/坪 (好房資料中心)

北中南中古屋房價表。單位:萬元/坪

根據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統計,北市6月中古屋平均單價和5月相比呈現持平,每坪為62.4萬元。新北市單價為39.4萬元,桃園單價為15.8萬元,新竹縣市每坪15.7萬元,台中單價為15.9萬元,台南、高雄單價分別為11.0萬元和13.7萬元。

從資料可發現,除了北市外,其餘六都房價皆微幅下修,跌幅最多的為台中市,達到4.2%;高雄市衰退2.1%居次,至於第3名則是新北市,下跌也有1.5%。

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指出,央行總裁彭淮南表示國內要啟動升息,最快也是明年後,顯示超低利環境仍持續。此外,房地合一已確定明年元旦實施,由於日出條款的設計,今年底前購屋將可適用輕稅的舊制,讓下半年形成「黃金省稅購屋期」。

黃舒衛建議,尤其雙北市總價相對較高,對於購屋民眾而言,省稅效益將更有感,有自住、長期置產需求的民眾,不妨趁目前議價空間大,多看多比較,成功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好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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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文/黃繡鳳】

房地合一拍板定案後,台中建商開始趁勢推案,區域集中7期、單元二、11期、美術館特區等,勢將掀起一波房市熱潮。而因應社會結構的改變,家庭總人口數減少,坪數則有向下修正的趨勢。

房地合一稅定案,稅制透明化,房市信心逐漸回穩。台中市下半年房市推案主要還是以7期、單元二、11期、美術館特區為主,包括7期西側龍寶「四季臻邸」、喜全「秋紅谷莊園」,7期南側雙橡園「1617」,11期坤悅「泰若天成」,單元二雋業「森雋」、寶輝「mode」,美術館特區則有慶仁「中興街案」,為下半年房市注入一股新氣象。

建商認為,豪宅持有期通常超過2年,不是投資客炒作主力,受房地合一稅影響不大,因此仍是建商推案重點之一。7期西側即將進場的豪宅建案,有喜全「秋紅谷莊園」,位於朝馬二街與黎明路巷道,每坪單價50萬元左右,總價約3000萬元,預計第3季正式進場。

而位於市政北二路與黎明路口的龍寶「四季臻邸」個案,每坪單價60萬元起,預估於7月分開始潛銷。鄰近捷運和大賣場、生活機能便利的7期南側,則吸引雙橡園開發推出文心森林公園「1617」新案,每坪開價上看7字頭。

此外,單元二擁有低建蔽率、低容積率和高綠覆率等特點,悠閒的生活品質成為吸客焦點,上半年推出的「陸府植森」、「遠雄一品」都有7成以上的銷售率,也帶動雋業建設進駐搶市,推出「森雋」新案。

「森雋」新案鎖定首購市場,走小宅風,強調低總價,規畫28-40坪,每坪單價約40萬元;而國美館中興街一帶在勤美誠品、草悟道、美術館及周邊文創聚落的加持下,人文氣息濃厚,慶仁「中興街案」也即將在下半年進場搶市。

坤悅開發則於第3季在11期推出新案「泰若天成」,基地1220坪,總銷金額38億元,總戶數約187戶、規畫建坪為46-58坪,為3-4房產品,每坪單價約35-40萬元的高檔首購產品,計畫在7-8月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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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台灣半世紀以來最大的不動產稅制改革房地合一稅,將在2016年元旦正式上路,此舉也宣告,長達13年的房市大多頭時代終結。不過,下半年壓抑許久的遞延性買盤可望回流;另贈與節稅潮、搶短獲利了結換手潮、投機客解套潮等五大趨勢,將讓房市出現洗牌。

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台中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魏嘉銘、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高力國際董事李日寶分析,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實施後,今後房市將出現五大趨勢。

首先,房市13年大多頭宣告終結。王應傑表示,過去賺到暴利的投資客,財政部統統課不到稅,但此時,最後一隻老鼠接到最後一棒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明年上路,代表低稅時代終結,短線投機客將絕跡。取而代之的是高稅時代來臨。

其次,下半年遞延性買盤可望回流,自住客重返主流地位。何世昌表示,不少代銷公司希望房市長痛不如短痛,在房地合一稅底定後,已備妥銀彈打廣告,針對自住客提出促銷方案,希望催出遞延、觀望一年多的買盤。市場預期,享有較低稅基的新成屋,可望比明年後完工交屋、必須適用新稅制的預售屋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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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12:28:58 中央社 台北4日電

房市研究機構住展雜誌發布5月住展風向球,六大指數中,成屋推案、議價率與來客組數上升,但廣告量下滑,成交持平,市場反映出想撿便宜者眾,但賣方不屈就,後續待觀察。

5月住展風向球止跌回升,住展風向球六大指標總分達33.8分,較4月增加1.3分,對應燈號仍是代表衰退注意的「黃藍燈」。

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指出,5月適逢520檔期開端,雖然房地合一稅在立法院逕付二讀,但建商似乎對房地合一稅冷感,大多按原步調推案,新建案持續湧現。

初步統計,5月首度公開的預售屋案量逾新台幣500億元,案量逾20億元的指標案有台北市北投「保誠謙鼎」、新北市中和「冠德大境」、鶯歌「和瑞微美」、新莊「這一站,幸福」、「百城歡璽」、桃園市中壢「璟都HOME1」、大溪「三本天匯」、蘆竹「中謹雲端科技專區」。

成屋市場新推案也熱鬧滾滾,一掃4月的低迷案量,5月案量逾20億元以上的指標新案有新北市八里「觀之泉NO.3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都匯」,新增供給量破1200戶。特別的是,今年5月轉成屋再重啟銷售的大案相當多,量體逾500戶,新舊案擠在5月短兵相接,總量破1700戶以上,競爭更為激烈。

廣告量部分,雖然新建案不斷湧現,但5月建案所釋出的媒體量卻意外下滑逾1成;主要原因是代銷業者傾向在房地合一有結果後再大舉刊登廣告。少數增加廣告的建案,促銷手段更明顯,竟有總價在500萬元到千萬元間的建案,祭出訂簽只要10萬元的優惠,另強打買房送車位的業者也有增加。

廣告量萎縮、梅雨季懶得出門,但5月整體看屋組數仍微幅增加,尤其是有釋出廣告、且搭配舉辦促銷活動的建案增幅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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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委託房屋仲介售屋時,房仲公司在委託銷售契約中都會有這樣的條款「委託銷售期間內,委託人如拒絕以本委託條件與房仲所介紹對象成交者,仍應支付服務費給房仲」,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認為,房仲業此一「霸王條款」剝奪賣方的賣屋決定權,對賣方不公平,違反消保法,應屬無效。

過去這類官司,法院根據契約條款都會判決房仲勝訴,但最近司法實務上有了不同以往的新見解。高院認為,房仲扮演「居間者」角色,必須買賣契約成立後,居間者才能請求報酬;但房仲在委託銷售契約的「霸王條款」卻規定,不管買賣契約是否成立,只要賣方違反「霸王條款」即應給付佣金,這種條款應屬無效,判決房仲敗訴。法院的新見解引起房地產市場震撼。

高院指出,委託銷售契約的法律性質為「居間契約」,房仲是居間人,因買賣契約成立而請求報酬,但房仲在委託銷售契約中卻規定,「買方願依委託條件購屋,賣方不得拒絕,否則即應給付服務費」,已剝奪賣方優於委託條件或選擇交易對象的自由,對賣方不公平,違反民法居間契約的規定,也違反消保法,應屬無效。

本案起因於一家房仲公司為客戶仲介銷售其新北市的二戶房屋及停車位,委託底價為五千一百六十萬元,房仲找到高姓買家願以五千一百七十萬元購買,高姓買家簽下議價書,付出一百五十萬元斡旋金後,雙方約定碰面簽約。

房仲指出,賣方後來屢藉詞推託,始終不肯簽約;賣方則辯稱,買賣雙方約定碰面,當天高女卻未出現,因此未簽約。

房仲公司引用委託銷售契約認為,高女的出價既然高於賣方委託銷售的底價,並經賣方蓋章確認,雙方的不動產買賣關係即成立,賣方應依約支付成交價的百分之三共一百多萬元的服務費給房仲。

高院判決房仲敗訴,全案定讞。法官指出,賣方簽約委託銷售,目的在透過房仲介紹,以取得較有利條件再決定是否售屋,如果房仲不論磋商結果是否符合賣方利益,即以委託條件強令賣方選擇接受或給付服務費,對賣方不公平,也不能達成委託契約目的。

法院指出,這種定型化契約的「霸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剝奪賣方賣屋的最後決定權,對消費者顯失公平,違反消保法規定,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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